江苏阜宁农商银行官网欢迎您浏览!
您的当前位置: 公司业务 > 产品服务 > 对公存款>详细页面

对公存款

来源: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5日

对公存款 
    您可以选择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等品种。  

单位活期存款  
    客户存入农村合作银行后可随时存取或转帐的存款,主要有开户、存入、支取、销户、协定存款约定或取消等功能。 

单位定期存款 
    是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存款单位一次性存入,约定期限,农村合作银行到期一次性支付本息的一种存款业务,单位定期存款有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个档次  。

单位通知存款 
    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农村合作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本金一次存入,多存不限,可一次或多次支取。 
通知存款有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种,最低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 

单位协定存款 
    是指客户在农村合作银行开立了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后,与农村合作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协定存款期限,约定基本存款额度,由农村合作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协定存款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办理协定存款须由开户单位与营业网点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到期时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作自动延期。开户单位可在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基础上办理协定存款账户。开户单位与银行共同商定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并在合同中订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