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银宝业务手续费调整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0日
尊敬的收单商户:
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实行)>的通知》(银发[2017]29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我行将于2023年3月1日起对收单网联渠道手续费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1.商户通过零钱、借记卡、贷记卡、花呗扫码收款,需扣除0.2%的交易手续费。
2.如商户当月活期日均存款满足一定条件,次月可享受相应的免费收款额度,超过部分仍需扣除0.2%的交易手续费,具体收费规则如下:
当月活期日均存款 | 次月免手续费交易额度 |
0.1万元以下(含) | 不免费 |
0.1万元至1万元(含) | 5万元 |
1万元至5万元(含) | 20万元 |
5万元至10万元(含) | 50万元 |
10万元至20万元(含) | 100万元 |
20万元以上 | 200万元 |
注:优惠收款额度次月生效,3月的免费额度根据2月份活期日均换算,未达标准的或超过免手续费交易额度的部分按通道费率0.2%扣除。后期如有调整,我行会提前对广大商户公示!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
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更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