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1日
特别提示: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改革方案的议案》及《<章程>修正案》,同意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2025年8月21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关于修改章程的批复,监事会相应职权暂由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承接。
结合本行管理实际,拟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全部职权并依《公司法》规定履行职责,上述事项尚需本行有权机构审议及监管核准,同时授权有关部门办理本行《章程》修订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